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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单位和患者双方对于医疗的结果,或者是说医疗过程中的一些流程不太认同而产生的一种纠纷,那么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有什么基本原则呢?一般来说,我们要坚持平等的原则,还有就是过错原则以及一些其他的原则。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基本原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坚持过错原则。
医疗纠纷的调解主要有三类,一种是行政调解,一种是人民调解,一种是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人民调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一般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签署调解协议后,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
最后有两个注意点:
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把双方放在同一个位置进行处理,不能偏向哪一方,这样的处理往往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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